税务代理服务被视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较为常见的委托代理服务,其具有一下几个主要特点:
1、公正性,税务代理机构不是指那些税务行政机关,确切的讲是指那些可以征纳双方的中介机构。
因此税务代理机构只能站在公正的角度上,客观的来评价代理人的经济行为,而且代理人必须在一
定的法律规定范围内为被代理人提供办理税收的事项,必须公正,独立自主的执行业务服务,在维
护国家权益的情况下,还要更好的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自愿性。税务代理的选择主要被分为两种:单向选择和双向选择。不过无论你做出哪种选择都必
须建立在双方都自愿的基础之上,换句话说,税务代理人员在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
扣缴税款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资源选择为主要前提。
3、有偿性。税务代理机构属于社会中介机构,并不是属于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机构,所以,税务代
理机构与其他所有的企事业单位都需要自负盈亏,属于有偿服务,通过进行一系列的代理服务行为
从中获取一定的收入,用于抵补费用,从而获取利润。
4、独立性。税务代理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等都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不受制于
税务行政部门的干预,同样也不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员的左右,能够独立的代办税务事宜。
5、确定性。税务代理人所确定的税务代理范围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形式所确定形
成的,所以,税务代理人不得以超越规定中的内容来从事代理服务,税务机关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来进行代理外,代理人不得以代理应由相应税务代理机构所行使的行**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