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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新路|华东理工:研发成果技术入股,教师过得更体面了

发布时间: 2016-01-25   浏览次数:
 【编者按】
 
成果发明人最多能拿到收入的一半、学校给外派到企业的教师留好编制、职务发明作价入股,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一系列变革正在上海的高校与研究所展开。2015年,上海正式确立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目标,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被列入“科创中心22条”,成为重要一环。在此导向下,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澎湃新闻将以典型案例的方式探究创新创业,为上海建设科创中心提供更多可循之路。
 
华东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是首批六家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之一。  图片来自网络
 
2015年12月18日,华东理工大学全体教职工的银行卡里,都收到了一笔“令人惊喜”的款项:学校追加的3500万元岗位津贴发放了。
 
“十二五”期间,为提高教职员工的收入水平,进一步稳定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教师队伍,华东理工大学进一步修订了薪酬分配制度。
 
“金字塔顶的高端人才毕竟在少数,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全体教师的主动性,实现学校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同步,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华东理工大学人事处副处长周彦波说。
 
华理教师收入前十者多为成果转化研发骨干
 
改革后,华东理工大学的收入分配制度是这样的:绩效评估分校院两级管理,在部分高层次人才中试行协议工资制。
 
华东理工大学科研院副院长刘海峰透露,华理教师收入前十名中,大多是成果实现转化的研发团队骨干。“用利益分配制度激励科研人员投身成果转化,重视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健全技术转移体系的各个环节。这也给科研人员带来了真金白银。”
 
华东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是首批六家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之一。
 
为激发教师发明创造以及开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创新创业的热情,中心推动出台了一系列特殊倾斜政策,包括:专利实施许可经费的50%可作为人员费、40%留课题组作为发展基金;职务发明成果作价入股,成果完成人占有技术股份的50-70%,其余由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持有,技术入股所形成的学校股权及分得的红利视为相关科技人员当年或次年的科研业绩……这些在上海部属院校知识产权管理中,都是敢为人先的激励政策。 
 
中心人员作为科技人员的组成部分,职称可按工程系列晋升、享受相关待遇,此外,中心还通过自筹资金设立了技术转移激励基金。
 
与国际著名公司竞标胜出,技术转移金额超1亿元
 
魏东芝领衔的项目“定向转化多元醇的生物催化剂创制及其应用关键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图片来自华东理工大学
 
作为构成生物体的基本单位,细胞虽然微小到连肉眼都看不到,但在华东理工大学魏东芝教授的“魔杖”下,却释放出15亿元的生物制造产能。
 
2015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魏东芝领衔的项目“定向转化多元醇的生物催化剂创制及其应用关键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是中国科技界的痼疾,魏东芝却无此烦忧:他将全细胞催化技术成功地在鲁南制药等4家企业进行产业化,生产的新型抗糖尿病药物米格列醇等5个产品,还在近3年内为企业新增产值15亿元。
 
华东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与江苏索普集团合作,通过招标选中了包括煤气化、甲醇合成等七个技术项目,其中煤气化技术是第一次与国际某著名公司同台竞标胜出,从此打开了大规模推广应用之门:截至目前已推广到近50家企业、100余台气化炉,技术转移到美国的合同金额超1亿元,这是中国成套大型化工技术首次向发达国家技术转移,也是中国高校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海外技术许可费用项目,目前该煤气化的第二代技术已于去年许可给国内企业。
 
几年来,学校专利实施许可的到款金额占全部横向经费的25%~30%,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全国高校中处于领先水平。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果完成转化,项目完成人可获70%收益
 
不光是华东理工大学,鼓励科研人员用知识获得体面收入的做法,正在上海多个高校与研究所展开。
 
上海中医药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姚广涛介绍,该校试点探索建立以绩效奖励与股权激励为核心的分配机制,促进技术转移水平提高。并新修订了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办法”,明确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及技术经纪人奖励制度,对校内外促进转化的机构或个人给予最高限额20万元的中介服务费,特殊贡献者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另行决定。
 
学校(院)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转化的,项目完成人可取得70%收益;此外,“绩效考核与奖励实施方案”中明确,企业研究课题三年累积到位经费大于30万元者,在学校年度考核或职称晋升中相当于局级课题;三年累积到位经费大于100万元者,在学校年度考核或职称晋升中相当于市部级课题;三年累积到位经费大于200万元者,在学校年度考核或职称晋升中相当于国家级课题。另外,还设有专利奖、新药研发奖等类别奖励制度。
 
在《教师流动管理办法》中明确,学校保留 3% 的编制额度专门用于支持教师流动,对人事关系调出学校的人员,学校承诺完成产学研任务后,可以回学校事业编制。
 
上海化工研究院:成果转化与自身利益“全时捆绑”
 
上海化工研究院成立于1956年9月,于1999年转制,现为以化工技术为基础、集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应用型科研院所,服务于新材料、公共安全、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以及新能源等领域。 
 
成果转化过程中,化工院设立了全过程的人才激励政策,使研究人员在科研项目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的全过程中的成绩与自身利益的“全时捆绑”。
 
在技术开发阶段的激励政策主要包括薪酬激励、科研课题骨干津贴、特殊岗位资质津贴、导师带教津贴、选派深造激励、自学成才激励、希望青年激励基金等。在技术创新开发阶段从事科研项目研究的科技人员在项目期间享受一定的科研津贴。
 
在中试工程应用成果转化阶段的激励政策,主要包括四技合同激励基金、科技发展激励基金、知识产权激励基金、业绩考核激励、技术收入提成、个人团队持股。
 
产业化阶段的激励政策包括技术使用费提奖、产业化激励基金、技术转让激励、技术入股分红激励等。
 
对已实施产业化的技术成果,由技术成果使用方按产值的一定比例给予院方技术使用费,院部视同原创人员的业绩给予一定比例的技术使用费提奖。凡已在院内完成产业化的技术成果,对技术原创人员给予不少于10年的一定比例的收益分配权,即干股分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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