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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需要完善政策引导机制

发布时间: 2018-02-09   浏览次数:

在北京市政协全会分组讨论会上。虽然分散在不同会场,但一些委员不约而同把目光聚焦到“科技创新”政策上。

  “如果每个领域找10家以上规模企业做领头羊,政府给出相应政策,在企业总部周边建设创新中心,北京就会出现上百个引领未来的科技创新中心群。”北京市政协委员齐向东说。

  作为科技界别的新委员,齐向东认为,如果北京未来科技中心的建设能够紧紧抓住机会,围绕核心技术来展开,未来北京就能够成为独领风骚的科技创新中心。但是应清楚,“北京未来科技中心的模式,不是技术应用的创新,而是核心技术的创新,是在技术本身向纵向加深的创新”。

  齐向东说,第四次工业革命将人类带入一个智能化的时代,它的核心技术总结是“人、大、物、安”,就是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和网络安全。这四个核心技术如果定位成为建成国家未来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方向,北京的优势就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为此他建议,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的构建,重点应围绕着龙头企业出台相应的政策,吸引中小企业参加,形成创新中心;在“人、大、物、安”四个领域里,每年通过评估和评审,在每个领域找到10家龙头企业,经过几年的建设形成上百个由龙头企业引领的科技创新中心群,共同支撑起北京新时代科技创新的大厦。

  北京市政协委员何存认为,在科技创新领域,在产业变革的过程中,创业企业才是真正创新的主体。政策和金融部门应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建立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的金融资源配置机制,促进政府、银行担保等融资服务机构、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良性互动,建立长效、高效的政策引导机制和金融服务机制。

  她建议,突破传统的财政资金支持新兴产业的模式,创新财政手段的运用,借力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导向作用,为新兴产业发展创造公正透明的外部环境。

  “应该把金融的地位放在更加前置的位置,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在中关村开展科技金融创新政策试点,引导金融机构聚集、金融服务聚合、金融产品创新,不断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北京市政协委员杨斌建议。

  “科技创新中心工作既要营造好的外部环境,又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北京市政协委员马一德希望市政府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建立更完善、更开放,跟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或者维权中心,为企业的成果真正转化为生产力,为企业走出去、全球化提供良好的助推力。

  马一德表示,知识产权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是保护手段,是创新的重要载体。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促进创新,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是为了更好营造营商环境,而这种营商环境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对企业家的成长,对科技软实力的提高都将发挥巨大的作用。”马一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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